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与条件
1、选拔对象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申报条件
具体各层次员申报条件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第一层培养对象2名;第二名次培养对象8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8名。
各学院推荐名额:第一、二、三层次各1人。
三、选拔程序
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人进行评审,落选第一、二层次的申请人自动进入第二、三层次评审(不可再继续同层次申请的人员除外)。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4)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目录模板见附件4),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附件部分先行准备,暂不提交。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5)。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
2、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13日下班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联系人:周敏洁
电 话:848927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3、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4、 附件目录模板
5、 材料袋封面
6、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年4月4日
附件:附件.rar
通知链接://rsc.baijialegw.com/article.asp?id=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