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中午11时,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学术沙龙第三期活动在学院楼312室举行。本次会议由王建文院长主持,王文军老师和郑文革老师作为主讲人进行学术分享,张鸣胜老师、王炳老师、张书琴老师、李宗辉老师、李彤老师、熊敬老师、洪骥老师、聂明岩老师、于焕老师和刘真言、余琴玉、陈芋竹、马皓轩等研究生参加了研讨。
首先,王文军老师就“数据权利的私法属性”问题做了学术报告。王老师指出,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个人信息在商业中被广泛运用,个人信息很难再被视为一种单纯的人格权,并且具有了某些财产属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域外经验和国内实践,王老师进一步阐明“数据和信息的范围界定”和“数据及信息的分类”等相关争议问题,并提出了个人的研究展望。整场分享理论与实践、法律与技术结合紧密,有理有据,富有前瞻性。
紧接其后,郑文革老师以“人工智能主体性的法理审视”为题展开发言。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主体理论毋庸置疑已然成为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通过“机器人索菲亚获得公民权”入题,郑老师分别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三个角度对研究人工智能主体性这一问题进行高度概括。郑老师指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可细分为:自由意志人工智能体、单功能人工智能体、全面人工智能体。在此基础上,郑老师富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路径,即视其社会功能的大小和介入社会关系的具体情况,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补足其既有的主体性缺陷,在特定范围内承认其法律地位。整场报告,由浅入深,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显著意义。
在两位主讲人分享完毕后,与会的各位老师从各自不同的研究视角出发,进行了富有针对性的提问。之后,两位主讲人也从理论出发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回答。整体学术交流氛围良好。
汇报结束后,王炳老师点评了上述发言。他在肯定了三位报告人前期研究所付出努力和所取得成果的同时,更多强调了“多元思维”的重要性,提倡论文写作和学术研究应该博采众长,既要考虑当下和未来,也要反思过去。最后,王建文院长就本次活动的成功举行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沙龙活动承上启下、意义非凡,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学术沙龙系列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三期,离不开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努力和付出。他鼓励与会老师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研究,继往开来,不断将主题沙龙活动做好做精,提升百家乐官网 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水平。(撰稿人:曹京涛)